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办[2017]69号)、《关于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2017]544号)及《国机集团关于同意机械工业兰州内燃发电设备产品质量检验所转企改制的批复》(国机战投[2017]636号)的要求,“国家内燃机发电机组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所在法人单位“机械工业兰州内燃发电设备产品质量检验所”由事业单位改制为公司,改制后的公司名称为“兰州中瑞电源产品质量检验有限公司”。现就变更情况说明如附件。
(2018.9 各相关单位)关于质检所转企改制的情况说明